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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保退费等相关事宜由所在地医保中心负责办理。如需石家庄市医保协助处理,请拨打市医保居民基金科电话83865060咨询。
参保城乡居民因参军、就业、非毕业原因结束学校生活、入学、户籍迁移出本市等原因不再属于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应凭有关证明材料注销其医保关系。在非待遇期注销的,退还其当年缴纳的医保费。
参保城乡居民死亡的,医保关系终止,亲属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注销其医保关系。在非待遇期注销医保关系的,退还其当年缴纳的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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