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成都落户:
入户条件:
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单位签署意见。在《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 签署意见,留下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时, 如单位用工是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都须加盖。)
(三)准备材料。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须准备: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相关材料。
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他皆留存。
(四)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对拟入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和完备情况进行审核。
(五)开具联系函。经审核,如拟入户人完全符合入户成都市的条件,工作人员即向成都市公安局开具《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六)办理入户。拟入户人持《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到拟入户所在区域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