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我买的房子发现之前有陈欠,前房主不补欠费,我今冬能正常缴费供热吗?
答: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民用供热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五款的规定:房屋产权、使用权变更的用热户,其原房主所在单位的陈欠采暖费,供热单位要依法向原交费主体追缴,新房主承担变更之日起发生的采暖费。
供热单位不得以原房主有陈欠采暖费等为由拒绝同新房主补签供热合同,自该文件发布之日起,新房主没有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的,供热单位应当通知其补签供热合同。
所以,新用户今年可以正常缴费供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