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呼和浩特市考区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身体健康,保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本次考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的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青城码”的APP,并持续关注“青城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本市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认真填写《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考点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的核验,提交《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青城码”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本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4月27日
另:附9个旗县区的疫情须知
新城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区,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行程卡”和“健康码”的APP,并持续关注“行程卡”和“健康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行程卡”和“健康码”。
4.从4月26日开始,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非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考点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行程卡”和“健康码”的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回民区)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区,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申领本人“青城码”,并持续关注“青城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本人当日更新的绿色“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学校负责回民区内就读的考生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在群内上报本校体温情况。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的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青城码”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玉泉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呼和浩特市,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申领本人“青城码”,并持续关注“青城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本人当日更新的绿色“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青城码”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玉泉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赛罕区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区,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考生需使用智能手机下载“爱青城”APP或关注“爱青城官方” 微信公众号,申领“本人通行码”,并持续关注“本人通行码”状态,自4月26日开始,按考籍所在学校要求进行每日上报体温测量结果及健康状况监测等情况,同时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本人考籍所在学校。
4.在考试当日入场时微信扫描青城二维码出示“青城码”。
5.从考点以外(呼市)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6.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7.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8.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的核验,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9.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工作小组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青城码”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考籍所在学校。非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1.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土默特左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所有人员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区,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行程卡”、“健康码”和“青城码”的APP,并持续关注“行程卡”、“健康码”和“青城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行程卡”、“健康码”和“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非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考点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行程卡”、“健康码”和“青城码”的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武川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区,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青城码”的APP,并持续关注“青城码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非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考点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的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青城码”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托克托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托克托县,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我县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和学校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托克托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青城码”APP,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学校负责本校考生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卫健部门。从呼市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呼市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48小时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及落地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的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托克托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和林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的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的和林县,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青城码”的APP,并持续关注“青城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本县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认真填写《2022年和林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非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考点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的核验,提交《2022年和林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青城码”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本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2022年和林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清水河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区,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和学校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清水河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青城码”APP,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学校负责本校考生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卫健部门。从呼市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呼市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48小时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及落地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的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清水河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武川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态势和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试期间健康安全。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目前仍在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即4月25日前务必回到考点所在旗县区,返回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和时空交集的考生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测等工作。
3.考前需使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可申领“青城码”的APP,并持续关注“青城码码”状态。在考试时须出示当日更新的本人绿色“青城码”。
4.从4月26日开始,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非本旗县区内就读的考生由考点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从考点以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对考前体温及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6.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赴考途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注意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7.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青城码”的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点,不聚集。
8.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行体温复测,症状问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经考点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9.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青城码”非绿色、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返回和处于封闭管理等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非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此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参加考试的,以独立设置隔离考场等形式,采取闭环管理组织考试;对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将与下一年级同期考试一并安排。
10.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