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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投靠落户条件汇总(6种)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10日
序号 | 落户类型 | 落户条件 |
1 |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 父母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
2 |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
3 | 夫妻投靠落户 |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
4 | 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 | 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
5 | 长株潭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已满18周岁未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投靠我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ps:户口在株洲市、湘潭市区域内的居民,投靠长沙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迁入落户的不再办理。 猜你喜欢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