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制定背景
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1〕10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治安管理局(筹)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细则已征求区(市)县公安局、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其中已采纳1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均与提出单位沟通达成一致。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为条目式结构,共10条,在总体架构上,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所列条款一一对应制定。第一条,明确适用范围。第二条,明确办理原则。第三条,对《办法》中列举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所涉及的情形、落户地、落户顺序、所需材料进行细化。第四条,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人员的落户地、落户顺序、所需材料进行细化。第五条,对取得积分入户资格人员落户地、落户顺序、所需材料进行细化。第六条,对《办法》中未明确的概念进行了细化,如合法稳定住所及其佐证材料、部队营房证明、无房佐证材料、直系亲属及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未成年人、按权限调动人员、拆迁安置过渡期、近郊区等概念进行解释。第七条,明确法律责任。第八条,采纳市司法局的建议,对未列情形及疑难户口明确办理途径及依据。第九条,明确实施期限。第十条,明确解释部门。
四、政策解读工作
充分利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有关渠道进行政策解读。
五、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成都市公安局
解 读 人:马俊
联系电话:028-8640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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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