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西安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处于建设阶段,尚无房源消息,截止到2025年,西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总建筑面积约247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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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保障性住房新体系
1、公租房
对象: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
2、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象:在西安市工作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新青年,不设收入门槛,帮助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3、共有产权房
对象:在西安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的西安市居民和各类人才
温馨提示:
1、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共有产权房可进行售卖
2、西安已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0月31日)已经受理的,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二、西安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西安市工作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新青年,不设收入门槛即可申请,帮助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温馨提示:西安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处于建设阶段,尚无房源消息,截止到2025年,西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总建筑面积约2470万平方米。
二、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
其中:
1、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4176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28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80元/人月;(详见下表)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5、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6、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须办理本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三、共有产权房
西安申请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实际拥有产权、使用权或福利性质的住房。
(三)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四)符合西安市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