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低收入劳动者生活水平,根据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运行、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综合考虑影响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相关因素,制定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一、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部令第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号)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二、调整方案
三、适用范围
四、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022年4月1日公布的标准不再执行。全市各用人单位应在本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部令第21号)《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号),我局研究起草了《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联系电话:023-88126913、023-88633926。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laodongguanxichu@163.com。
3.发送传真至023-88126919。
4.通知发布页面直接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