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
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为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
(二)经办流程
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的医疗及生育保险费核定
(1)网上核定:已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确认 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当月 15 日 12 时前,登录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在“单位办事大厅-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中提出核定申请,核定成功 后,即可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未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 的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 13 日, 登录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核定申请,申请提交成 2 功 2 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所属 医保中心在业务窗口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申报核定 单。
(3)自助一体机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可使用设在所属医保中心的自助一体机进行核定申请,核定成功后,可在 自助一体机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的医疗及生育保险费核定
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
(1)网上核定:已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办 结当月人员变动业务后, 于当月 15 日 12 时前,登录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网 站,在“单位办事大厅-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中提出核定申请,核定 成功后,即可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未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申报 系统的参保单位,办结当月人员变动业务后,于当月 13 日前,登录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核定申请,申请提交成功 2 个工 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所属 医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变动,并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 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3)自助一体机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所属医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变动,并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可 使用设在所属医保中心的自助一体机进行核定申请,核定成功后,可在自 3 助一体机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三)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核定手续,并应至税务机关按 月足额缴纳医疗及生育保险费。
长春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每月 1-15 日持相关资料到就近医保中心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参保及退休业务;
2.每月 20 日前到指定银行缴费,其中
①新参保人员或无社会保障卡的续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费银行缴 费通知书》到选定银行网点窗口缴费;
②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直接用社会保障卡缴费。
3.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