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阴商品房卖旧买新契税补贴条件有哪些?
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江阴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出售时间以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旧房出售人应为新建商品房买受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并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含未成年子女,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条件说明
1.“卖旧买新”过程中的“新房”仅指通过市场交易购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包括法拍房;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间转让(包括买卖、继承、赠予等方式)自有住房的,不享受“卖旧买新”契税补贴。
2.同一购房家庭享受“卖旧买新”契税补贴政策不限次数,但“卖旧买新”过程中享受契税补贴的“新房”必须与出售的“旧房”符合相对应的关系,即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新房”必须对应相应的一套“旧房”,无法对应的则不享受补贴政策。
3.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完成“卖旧买新”的,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契税补贴,“买新房”和“卖旧房”不限先后顺序。
4.购房家庭在2024年5月1日前已经有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记录的,并于2024年5月1日(含)之后注销原合同网签备案且在同一商品房项目内重新网签备案(包括同一房源注销后重签、同项目内不同房源间换购等)的,不在补贴范围。
5.自有住房的出售人应为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6.申请“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对因虚报、瞒报等情形而获取补贴的,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应当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本次“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及流程以市住建局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