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奖励
1.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生活补贴。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山西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万元、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0.6万元,享受期三年。
二、安居保障
1.新来我市就业未满五年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请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
2.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请潞才公寓。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山西大学)、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本市首次购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山西大学),补贴5万元;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补贴3万元。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本市自行租赁住房的,可申请租房补贴,每月补贴1500元,享受期一般为三年。
三、人才落户
1.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户口准入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归国人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长治籍在外省市就学的学生取得上述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愿意在我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依次在实际居住地、毕业生就业服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2.全面放开全日制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学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并且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四、就业创业
1.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实行“一事一议”,通过引才绿色通道直接进行考核考察,合格后用人单位直接申请使用单位空缺编制,若无空编,可按照编制周转池制度申请使用编制。
2.每年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选拔10个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引进人才,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新引进特殊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人才,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学历且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由用人单位进行严格考察考核,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一事一议”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可直接聘用到公立医院,列入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