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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保待遇怎么样?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8-01 19:39:10
The Beginning

  一、参保登记

  常州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保无医保个人账户,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享受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保待遇相关政策可在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ybj.changzhou.gov.cn/)右下板块“政策宣传提纲”中自行浏览。

  二、常州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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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以 35 万元为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超过支付限额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三、常州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起付标准但在最高限额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具体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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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2.门诊慢性病待遇

  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合并器官功能障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克罗恩病、慢性肝炎(中、重度)、慢性肾炎(中、重度)、帕金森氏综合症、恶性肿瘤。

  申请办理:参保人员持省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诊断材料,至本人户籍、学籍或居住证地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处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准入手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登记准入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除高血压、糖尿病外的其他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三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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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门诊特殊病待遇

  门诊特殊病范围: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儿童Ⅰ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申请认定:患有上述门诊特殊病且需在门诊进行相应治疗的参保人员,可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生处申请,责任医生按诊断标准认定后,患者携带病史资料、社保卡等到医院医保办上传资料并复核。复核通过的,在认定的医院就诊刷卡即可享受。

  待遇支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特定病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其中持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到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按照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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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特定病药品待遇

  药品范围:

  常州市“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及单独支付药品品种统一执行省医保部门公布的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并根据省医保部门统一要求及时更新。对部分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临床价值高且未纳入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药品,纳入我市特定病药品目录范围,参照国谈药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管理。

  待遇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国谈药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使用药品时,按以下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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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认定:

  患者携带省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相关病历材料(病理学或细胞学诊断、影像学报告、基因检测结果及诊治记录、出院小结等材料)至国谈药定点医院的责任医师处就诊,符合政策规定的由责任医师及医院确认,选择好约定购药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后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上传资料备案后即生效。

  5.其他待遇

  居民医保生育待遇: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一年的人员,实行生育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年度内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住院分娩费用按住院结算办法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如低于 70%的,补足至 70%。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本地生育待遇刷卡直接结算。

  新生儿居民医保追溯报销待遇:

  符合享受追溯报销待遇的新生儿,在参保缴费成功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待缴费成功后,再持省社保卡、费用票据等相关资料回本地生育医院重新结算。

  特殊人员用血医保支付待遇:

  患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血友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经由市中心血站核准不能享受血站免费用血,或者超出免费用血额度的,按照自付 40%的比例将规定的用血的项目纳入医保范围。

  如何办理手续:

  患有以上三种疾病的参保人员需用血的,由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肿瘤、血液科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后,携带病历、身份证复印件等至医师所在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苯丙酮尿症:

  未成年居民第一诊断为典型的苯丙酮酸尿症(ICD-10:E70.0)或四氢生物喋呤(BH4)缺乏症等其他高苯丙酮酸尿症(ICD-10:E70.1)的患者,在定点救助医院发生的符合省采购管理要求的必需检查项目、治疗药品及特殊治疗食品的医疗费用纳入我市儿童苯丙酮尿症病种保障范围,医保统筹基金按 75%比例予以支付,0-6 岁、7-13 岁、14-18 岁年度内医疗费用支付限额分别为 1.5 万、2 万、2.5 万。

  如何办理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救助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办理江苏省儿童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登记后,直接持省社保卡在常州妇幼保健院刷卡结算。

  【拓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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