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机动车非占道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成价费[2006]287号文件规定)
1、室 内 停 车 场 收 费 标 准
特 级 室 内 停 车 场 | 普 通 室 内 停 车 场 | ||||||||
一 环 路 以 内 | 一 环 路 以 外 | 一 环 路 以 内 | 一 环 路 以 外 | ||||||
临时停车 | 包月停车 | 临时停车 | 包月停车 | 临时停车 | 包月停车 | 临时停车 | 包月停车 | ||
摩托车 | 起价2元/2小时,以后每2小时1元 | 30元/辆·月 | 起价2元/2小时,以后每3小时1元 | 25元/辆·月 | 每8小时3元 | 25元/辆·月 | 每8小时2元 | 20元/辆·月 | |
小汽车 | 起价4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1元。 | 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260元/辆·月; | 起价3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1元。 | 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230元/辆·月 | 起价3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1元; 或:4元/次(4小时)。 | 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230元/辆·月 | 起价2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1元; 或:3元/次(4小时)。 | 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200元/辆·月 | |
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360元/辆·月 | 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330元/辆·月 | 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330元/辆·月 | 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300元/辆·月 | ||||||
排气量2.5升以上500元/辆·月 | 排气量2.5升以上 450/辆·月 | 排气量2.5升以上 430元/辆·月 | 排气量2.5升以上 400元/辆·月 | ||||||
说明: 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2、 露 天 停 车 场 收 费 标 准
特 级 露 天 停 车 场 | 普 通 露 天 停 车 场 | ||||||||
一 环 路 以 内 | 一 环 路 以 外 | 一 环 路 以 内 | 一 环 路 以 外 | ||||||
临时停车 | 包月停车 | 临时停车 | 包月停车 | 临时停车 | 包月停车 | 临时停车 | 包月停车 | ||
摩托车 | 起价1元/2小时,以后每2小时0.8元 | 20元/辆·月 | 起价1元/2小时,以后每2小时0.5元 | 18元/辆·月 | 0.8元/4小时·次 | 15元/辆·月 | 0.8元/4小时·次 | 15元/辆·月 | |
小汽车 | 起价5元/4小时,以后每2小时1元 | 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100元/辆·月 | 起价4元/4小时,以后每2小时1元。 | 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80元/辆·月 | 每次3元,连续停放以6小时为一次; 或:起价3元/4小时,4小时后每2小时1元。 | 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60元/辆·月 | 每次2元,连续停放以6小时为一次; 或:起价2元/4小时,4小时后每2小时1元。 | 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50元/辆·月 | |
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180元/辆·月 | 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160元/辆·月 | 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80元/辆·月 | 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70元/辆·月 | ||||||
排气量2.5升以上260元/辆·月 | 排气量2.5升以上220元/辆·月 | 排气量2.5升以上120元/辆·月 | 排气量2.5升以上100元/辆·月 | ||||||
大汽车 | 起价5元/4小时, 以后每2小时1元 | 350元/辆·月 | 起价4元/4小时, 以后每2小时1元。 | 300元/辆·月 | 每次6元,连续停放以12小时为一次; 或:起价4元/4小时, 以后每2小时1元。 | 240元/辆·月 | 每次5元,连续停放以12小时为一次; 或:起价2元/4小时, 以后每2小时1元。 | 200元/辆·月 | |
13米及以上加长货车 | 起价10元/4小时, 以后每2小时2元。 | 550元/辆·月 | 起价8元/4小时, 以后每2小时2元 | 500元/辆·月 | 每次12元,连续停放以12小时为一次 | 460元/辆·月 | 每次10元,连续停放以12小时为一次 | 400元/辆·月 |
说明: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中心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
1、差别化收费的区域划分
根据城区道路的具体交通情况,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区域分为四个类别:
(一)一类区域1个
一环路 (含一环路)以内区域的道路
(二)二类区域3个
1.一环路(不含一环路)至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区域的道路;
2.桐梓林片区: 东至人民南路四段,南至桐梓林南路,西至新光路,北至二环路南三段以内区域的道路;3.高新南区片区:东至天长路、濯锦北路、濯锦中路、濯锦南路、世纪城路,南至德赛一街、德赛二街,西至剑南大道,北至三环路石羊立交桥至桂溪立交桥一线以内区域的道路。
(三)三类区域1个
除桐梓林片区以外的二环路 (不含二环路)至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区域的道路。
(四)四类区域1个
除高新南区片区以外的三环路 (不含三环路)至绕城高速公路之间的道路
2、差别化收费的时段划分和收费标准
(一)时段划分
为解决夜间停车难的问题,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分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时段划分为: 白天8:00——19:00,夜间19:00——次日8:00
(二)收费标准
1.白天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 起价 10 元/小时 (不足1小时按 1小时计费,下同 ),第 1小时后每半小时 3 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下同 )。
二类区域: 起价 8 元/小时,第一小时后每半小时 2 元
三类区域:起价 6 元/小时,第一小时后每半小时 1元
四类区域: 起价 2元/小时,第一小时后每 1小时 1元
2.夜间收费标准
小型车临时停放 2 元/4 小时,滚动计费(不足4 小时按 4 小时计算,下同),包月停放 100 元/月;大型车临时停放 3 元/4小时·次,滚动计费,包月停放 200 元/月
以上车型划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3.免收费的规定
在临时占道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足 15 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车辆驾驶人持残疾人专用驾驶证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3、差别化收费的管理
成都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须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颁发的《成都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场许可证》向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领取《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按核准书载明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各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场应按规定做好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准确公示停车场类别、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等,接受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的检查力度。对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停车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五城区和含高新区以外其他区 (市) 县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由当地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第 131 号令的规定进行管理。
4、差别化收费的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差别收费的通知》( 成价费[2009]188号)文同时废止。
政策来源: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c112470/jghsf_z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