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第七批市级人才公寓分配通告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分配第七批市级人才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及条件
现在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经开区、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正定县工作和部分工作在县区的市直事业单位,且本人及配偶在上述县区无自住用房、未配租公租房、人才公寓的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B卡人才和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正定县人才绿卡人才。
每个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二、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端优先、按地域、分层次保障的原则,A卡人才、B卡博士人才、已婚B卡人才、其他B卡人才、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和正定县人才绿卡人才依次保障,采取公开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
三、分配房源
第七批市级人才公寓为雅郡小区300套住房(两室两厅),地址:园博园大街与阳光路交口东行100米路北雅郡枫景园北区。
雅郡小区公寓面积100平方米左右,配备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沙发、桌椅等家具家电。A卡人才免收租金,其他绿卡人才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四、分配方法
人才公寓按下列次序分配:
(一)A卡人才
根据选房意愿随机摇号分配。
(二)B卡人才
依下列次序进行分配:
1.博士、已婚B卡人才按意愿依次保障,随机摇号分配。
2.剩余房源按申请硕士、本科人数占硕本总申请人数的比例,确定公寓分配数量,根据选房意愿随机摇号分配。
3.空余房源,不再区分硕士、本科人才,随机摇号分配。
(三)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和正定县人才绿卡人才
根据选房意愿随机摇号分配。
五、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即日起申请人到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石家庄市第七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才绿卡原件(实体卡或电子卡)及复印件;
市人才绿卡B卡人才须另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才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7月30日前,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
(三)8月1日前,各有关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将申请资料报市人社局复审(地址:长安区青园街10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3 房间)。
六、设立人才公寓开放日
7月27、28、29日设为人才公寓开放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人才可到现场了解户型面积、家具家电配备、周围环境等情况。
七、分配前公示
8月7日,将符合条件的和不符合条件的,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公寓配租
8月14日,进行公开摇号配租。摇号结果当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8月15日,配租成功的申请人到用人单位领取《石家庄市人才公寓配租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配租小区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退房的人才,两年内不能申请人才公寓。
政策咨询电话
雅郡小区人才公寓咨询电话:房先生 19203117557
附件:
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