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考前14天起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治疗症状好转的,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持7日内和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三、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四、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在大中专院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附件2),详见公告第七项。10月25日准考证开放打印,请考生通过准考证确认考点信息。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七、为落实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要求,石家庄、秦皇岛、邯郸、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考区在各大中专院校考点(名单见附件3)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另外提交以下证明:
1.考生为在校生的,持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入场考试。
2.考生为社会考生的,持7日内(采样日期24-30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属考区设置的检测点免费检测,也可自行赴当地检测机构检测。到免费检测点检测的考生,须对照自己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按考区安排的时段及要求参检(各考区具体安排见附件4)。
八、《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每科目一份,每次入场提交,可以是复印件,请考生提前准备。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核酸检测证明三种形式有效,见附件5相关样例及说明。
九、按考务规定,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十、各考区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序号 | 考区及其主管部门 | 咨询电话 |
1 |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 0311-87061129 |
2 |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 0315-2838372 |
3 |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 0335-3880930 |
4 |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 0310-3113969 |
5 |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 | 0319-2235068 |
6 |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 0312-5078369 0312-5092121 0312-5065856 |
7 |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 0313-8063322 |
8 |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 0314-2130391 0314-2131563 |
9 |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 0317-3170827 0317-3170763 |
10 |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 0316-5908807 |
11 |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 0318-2124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