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减征范围
此次减征对象包含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实施范围
用人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0.8%)下调至8.8%。
注意:用人单位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以及预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费款,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拓展阅读: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每年人社部门会发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用人单位根据通知规定时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申报。一般在每年的4月-6月期间。
2.哪些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在上年底12月(含12月)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且在当年1月(含1月)参加结算(产生社会保险费)的所有用人单位需进行当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