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东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相关对象、学历条件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东莞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东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与体检要求
1.体格检查表: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要求正反面打印一份,贴好证件照片(必须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白色证件照同底)。
2.体检指定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市滨海湾中心医院、东华医院、康华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厚街医院。
3.体检时间:申请人须在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前到我市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4.特别说明:因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视检查的,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并把体检报告提交给确认点完成申请流程。待申请人完成胸部透视检查后,凭合格的胸透体检报告到确认点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直接认定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已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以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