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京生育保险和医疗险合并后,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等各项待遇仍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的调整,也不会降低待遇水平。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男职工待遇如下:
1、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费用不支付),享受女职工待遇的一半;
2、输精管结扎(再通);
3、护理假津贴。
注意事项:两险合并后,无论是医疗待遇还是津贴发放标准均保持不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