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我市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省户籍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灵活就业,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本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8.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按本人2023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
1.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
2.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三、申请流程
采用线上申请。
路径一:申请人关注“晋江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服务查询→掌上办→更多个人事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路径二:闽政通APP-本地-区县服务(晋江市)→i晋江专题页-晋江人社-个人办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四、申请时间
2024年6月26日-2024年8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一)2022年8月1日前已在晋江申领过社保补贴的,参照原有规定发放后续年度社保补贴;2022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社保补贴申请(从未申领过社保补贴人员提出的社保补贴申请),按照《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保补贴,已经申领或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应停止发放:
1.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3.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4.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
5.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6.其他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同时享受社保补贴。
(四)当年度已享受过社保补贴(如残疾社保补贴政策)、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五)若遇政策变动,将按照新政策调整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5661234。
联系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135号晋江市档案馆503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