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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租房提取标准提高(每月不超过1800元)
政策执行时间:
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政策具体内容:
我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原来每月不超过12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800元。
缴存人原已签约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自政策执行之日起,提取额自动调整为每月不超过1800元,减轻缴存人房租负担,支持缴存人租房安居。其他租房提取情形的,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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