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主体
“稳岗留工”补贴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不受理以个人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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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一)《2022年高新区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二)《2022年高新区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申报承诺书》
(三)《2022年高新区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个人承诺书》(附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3日未离青的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同时包含姓名和手机号的手机营业厅个人基本信息页截图)
(四)《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发放情况的公示》(须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3天以上)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申请补贴员工自2021年11月以来在高新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七)实际拨款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预留印鉴卡片复印件
注:1.如员工在2022年1月31日至2月13日期间出差,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火车票、机票、住宿发票等),且出差地点为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请提前查询且提供证明),其他申请材料照常提供。
2.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5日为材料审核时间,审核过程中需补充的材料须在此时间段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3.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中显示手机号须是本人身份证办理注册的手机号,且与公示手机号一致。如不一致,需本人携带手机于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0日前往申报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否则补贴资金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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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新区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2022年高新区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申报承诺书
2022年高新区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个人承诺书
2022年(企业名称)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发放情况的公示
2022年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发放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