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月25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规将从3月1起执行。为配合我市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市,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需求,鼓励和肯定长期为住房公积金制度作出贡献的缴存职工,《办法》规定,三种情况可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这三种情况分别是:一是购买装配式住宅的缴存职工;二是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三是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30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