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4绍兴诸暨第二批“青年安居”购房消费券使用如下:
“安居券”使用:
1.“安居券”使用范围为诸暨市内已取得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的在售新建商品住房,参与楼盘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报名。每套住房仅可使用一张“安居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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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居券”可用来直接抵扣房款(含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取得“安居券”后,应在有效期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申请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付款方式中注明“安居券”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付款发票应包含“安居券”抵扣金额。
5.“安居券”可与高层次人才或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使用,高层次人才或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按诸暨市人才招引政策执行(人才补贴咨询电话:0575-87262017 0575-87211808(工作日))。
“安居券”兑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批次向市建设局申请兑付“安居券”,市建设局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兑付的完整资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在30日内由市财政局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
使用“安居券”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前,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将“安居券”金额退回至市财政。
本活动方案由诸暨市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5—87015193(工作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