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莞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盖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等);
4)合同材料:属一般抵押登记的,提供债权合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属最高额抵押登记的,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发生的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的,还应提交抵押当事人同意将已发生的主债权合同和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文件。
注意事项:如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应根据登记机构要求补正。
办理地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