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福州市将对存量电动自行车进行重新登记.上牌,期间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逾期未更换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不再更换新号牌,且不得继续在道路上通行,在回收补偿政策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
过渡期内允许办理原号牌转移登记(包括个人之间车辆转移登记、单位车辆转移给个人)。
市民需携带身份证、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原有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车辆到指定地点办理。换牌服务点与回收补偿点联合设置,方便市民办理。
电动自行车所依据法律法规有哪些?
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2019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市政府令第77号)和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详细介绍了具体规定,您可登录查看。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制定了《福州市五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并于10月12日发布在福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详细介绍了具体实施细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