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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按规定登记、缴费的,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扬州市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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