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发生关联疫情,加上秋冬季因素的叠加影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按照教育部、重庆市和南岸区关于从严从紧做好2021年秋冬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坚持实施包片网格化管理,确保“1+4+10”工作机制顺畅运行。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加强来渝返渝人员排查
师生员工近期非必要不离渝,不前往有本土病例的城市(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规范离渝审批程序,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全面掌握所有因私因公赴外省市人员情况。
各单位要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及本单位报备进校的所有外地来渝返渝人员信息,做到登记无遗漏,尤其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中出差、探亲、旅游等返渝人员排查工作。市外低风险地区返渝人员返回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工作。其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核酸检测频次。
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地区来(返)渝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者排查,发现异常情况或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应及时按程序报告并规范处置,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三、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和健康管理
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者的健康排查和管理,持续强化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以校门口体温检测和晨(午、晚)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每日动态更新师生健康档案,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师生的健康史、旅居史、接触史,确保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分类建立健康监测台账和个人健康档案,并对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强化因病缺勤师生的登记、报告、追踪等相关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排查,对物业人员、安保人员、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特别是流动务工人员) 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和轨迹排查。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官方网站公布的病例轨迹,及时排查与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督促相关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护措施。健康管理措施和排查时间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有关要求执行。
四、切实强化常态化日常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各项防控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把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
严格加强校门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入校的,做到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全覆盖。校园体育设施、运动场馆、图书馆等不对外开放。外来人员和车辆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校园的实行报备制,坚持“谁报备、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报备前的疫情防控审查工作。
五、严格控制大型集聚性活动
各单位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强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大型会议、会展、体育等活动及线下会议,鼓励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时长。活动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查验行程码;超过100人的活动,参加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扎实做好防疫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将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师生和家长,确保全体师生及时掌握疫情防控的最新精神和要求,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引导师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减少跨区域出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要通过沟通告知、宣传教育等提升师生接种意愿,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分批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加快构建师生“免疫屏障”。
七、切实做好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
相关部门要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响应快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平急一体化突发疫情现场应急指挥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及时启动预案、果断处置突发疫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