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偿还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条件及方法
一、提取需要具备的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2)提取人异地贷款信息已在本市登记;(3)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以上;(4)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二、提取次数及金额
(1)职工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及配偶按照各自的时间频次计算;(2)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本金;(3)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三、网上和柜面提取的流程
1、公积金旗舰店办理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借款抵押合同;
(4)《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或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且要素完整的贷款情况证明(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基本信息)。
2、办理地点:公积金旗舰店
3、微信小程序办理操作步骤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武汉公积金”-进入首页-选择“业务办理”-注册登录-选择“提取申请”-选择“购房类提取”-选择“首套自住住房”-选择“异地公积金贷款”-提交提取账户信息。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多种提取方式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一旦选择不得修改;
(2)职工在2021年7月8日后首次办理的,需携带全套资料在柜面进行数据采集,办理成功后,在婚姻、房产信息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人及配偶再次办理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证明材料;
(3)职工婚前申请异地贷款,婚后配偶需办理提取的,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订承诺书后办理;
(4)职工及配偶为异地贷款的借款人,但不包含在抵押人中的,不予办理异地贷款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