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人社局获悉,《肥西县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计划》发布,倡导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在肥过春节,支持企业发展,让外来务工人员在肥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我县将开展“留肥红包”派送行动和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行动。
开展“留肥红包”派送行动
鼓励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留肥过春节。对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9日期间留肥,在我县重点用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工作,且在肥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省户籍员工发放“留肥红包”,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
对于留肥过春节的其它企业员工、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省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省内其它地市在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行动
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肥,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鼓励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
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输送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申报时间及流程
01“留肥红包”补助申请
第一阶段:节前备案
申报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1月3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人社部门备案:
(1)《肥西县2022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附件1)
(2)《肥西县2022年春节期间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留肥红包发放花名册》(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材料。申报企业在春节前按人均1000元标准先行发放留肥红包给员工个人,1月31日前发放到位。
第二阶段:节后核拨
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10日—3月1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人社部门审核:
(1)《肥西县2022年春节期间留肥红包补贴申报表》(附件3)
(2)《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附件4)
(3)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2月9日“行程码”截图或其他行程佐证材料
(4)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户籍证明材料
(5)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留肥红包资金发放流水证明材料
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材料提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肥西县人社局四楼416办公室 0551-68342373
02“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申请
第一阶段:节前备案
员工输出企业于2022年1月15日—1月3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人社部门备案:
(1)《肥西县2022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备案表》(附件5)
(2)企业共享用工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材料。
第二阶段:节后核拨
员工输出企业于2022年2月10日—3月10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人社部门审核:
(1)《肥西县2022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附件6)
(2)《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附件4)
(3)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
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按人均700元、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标准,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材料提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肥西县人社局四楼416办公室 0551-68342373
关于这份《肥西县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计划》您还有哪些疑问?看看下面这些答案是否可以帮您解答?
关于留肥红包
1、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员工“留肥红包”补贴?
答:我市重点用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县(市)区(开发区)认定。
2、不属于我市重点用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的单位能否申报员工“留肥红包”补贴?
答:不能,对于留肥过春节的其它企业员工、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省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省内其它地市在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3、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但工商税务注册地与参保地不在同一县区,该向哪个县区申报?
答:申报企业注册地须为合肥市,注册地与参保地不一的,向企业注册地申报。
4、针对企业申报此红包是否有名额限制?如有限制,每家企业限制多少名额?
答:没有名额限制。
5、条件中提到非皖户籍,请问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是否可以申请?
答: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6、企业员工为合肥的集体户口,但籍贯不是安徽的,能否申请?
答:补助对象必须是非安徽户籍。
7、企业注册地在合肥,但是有些职工社保不在合肥,能申报吗?
答: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注册地和员工参保地在合肥,不在合肥参保的员工,不符合申报条件。
8、关于“留肥红包”如何发放问题?
答:①“留肥红包”务必通过企业对公账户发放给个人;②“留肥红包”需单独发放,并备注摘要“留肥红包”,不可与其他(如工资、福利)等资金合并发放;③企业先行发放后需保留银行支付凭证(如电子回单、银行回执等),作为第二阶段的“发放流水证明材料”;④“留肥红包”务必于1月31日前拨付给个人。
9、申请“留肥红包”,除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外,是否需要提交其它相关材料?
答:原则上不再需要企业提供其它材料。
关于共享用工
1、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春节期间正常放假还能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的企业,员工春节期间必须正常在岗从事生产。
2、劳务派遣人员和实习(见习)人员可以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共享用工”余缺调剂不含劳务派遣用工、见习(实习)人员。
咨询电话
肥西县人社局:0551-6834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