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
一、政策依据
中共西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人才办发﹝2022﹞2号)
二、政策内容
根据取得成就、获得奖项、任职经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对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人才可申请由市委人才办确认为国内外顶尖、国家级领军或地方级领军(一类、 二类)人才,享受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各项优待服务。
三、适用对象
近五年在西安市创业以及西安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标准要求的全职或柔性引进人才。
1、国内外顶尖人才
诺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等。
2、国家级领军人才
在科技创新创业领域、企业经营领域、教育卫生领域、社科文艺领域荣获重大奖项、牵头重点项目、履任重要岗位、做出突出社会贡献或经济贡献,在全国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
3、地方级领军人才(一类、二类)
在科技创新创业领域、企业经营领域、教育卫生领域、社科文艺领域荣获重大奖项、牵头重点项目、履任重要岗位、做出突出社会贡献或经济贡献,在全省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
四、申报材料
下载《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确认申请表(直接确认、评审确认)》
(一)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报材料要求
1、全职引进、本地培养人才需提供材料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及税务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下同),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2、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材料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包含工作任务或服务内容、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经申请人本人确认的支付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的凭证,在我市的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用人单位共同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相关情况佐证材料,申请人在西安服务期间的考勤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3、创业引进人才需提供材料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税收完税证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商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体现企业实收资本、股权结构等),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基本信息、社保信息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二)高层次人才评审确认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参照“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方式材料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此外,还应参考下列材料目录,根据自身实际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评审材料。
1、发明专利证书、说明书。
2、成果转化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如技术转让合同、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销售合同等。
3、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4、著作或出版物,提供封面、封底及关键内容复印件;影视、音乐、美术、雕塑等艺术设计类作品,提供视频或图片。
5、主持(参与)的主要项目立项及验收证明,以及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6、申请人在学术交流、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情况。
7、申请人引领企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革新突破有关情况,对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及重点工作贡献情况,行业及社会贡献情况。
8、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审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审定公示→颁证入库→动态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