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黄牌过户
已办理新式(黄、蓝)号牌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车辆及转让协议到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管理科办理。
办理后原黄牌变更为蓝牌,原黄牌无法转移,同时原车主不能办理新车上黄牌业务。
原绿牌已过户
名下已经登记有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换牌期间,名下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后车辆登记到新车主名下,由于在办理原号牌过程中使用个人信息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因此已无购买新车上黄牌的资格。
根据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榕公综〔2019〕293号),申领新式号牌的 “个人申请黄色号牌登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黄色号牌登记: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名下如已经登记有电动自行车信息的,不能申请新车上黄色号牌业务。
如有疑问,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车辆管理所二号楼四楼非机动车管理科进行查询,民警将根据查询情况进行说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