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4奉化人才生活津贴申请条件一览
适用对象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9月1日(不含)期间,企业(不含国有企业、金融、垂直管理企业)从区外全职(须社会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在奉缴纳;人事档案关系在奉)新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奉化办理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接转于奉化区人才服务中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紧缺专业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
2.奉化区企业“三领”人才(2020年、2021年入选人才)。
其他事项
(一)两项补贴不可重复享受,如与现有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国内外重点高校是指国内列入985、211的高校(不含下属独立二级学院),以及全球列入前百强的高校。
(三)2022年9月1日(含)后引进的人才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新发展奋力打造创新创业高地的若干政策》(奉人才发﹝2022﹞9号)文件享受奉化区人才生活津贴,引进时间以在奉首次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为准。
(四)原先按照市委〔2016〕24号等相关政策条款,已申请享受生活津贴补助的对象,未满24个月的可补足24个月。
(五)咨询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88522209。
政策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fh.gov.cn/art/2024/3/15/art_1229191899_4369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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