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办理指南
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
说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前需办理权籍调查(已办理过的无需再次办理)
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二、抵押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三)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五、测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七、抵押合同(国有不动产抵押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每宗地为一件)
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
说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前需办理权籍调查(已办理过的无需再次办理)
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1份
二、抵押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三)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四、《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五、抵押权消灭的材料(注销证明)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或抵押权人单方申请
工作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
2.《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抵押人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期限、金额、抵押物增加的:国有单位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含抵押物清单)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增加抵押物的除外)
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追加抵押物)
说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前需办理权籍调查(已办理过的无需再次办理)
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1份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1份
二、抵押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三)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四、《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六、测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含抵押物清单)
(国有不动产抵押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八、净地抵押追加在建工程的提供抵押合同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每宗地为一件)
在建工程抵押权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1.《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
2.《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抵押双方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注销证明(土地抵押权注销的提供)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或抵押权人单方申请
工作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在建工程抵押权转正式抵押登记
说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前需办理权籍调查(已办理过的无需再次办理)
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1份
二、抵押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三)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四、《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五、《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屋首次登记证明》(原件)
六、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建工程抵押转正式抵押的协议(含抵押物清单)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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