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未来工匠培育计划”旅游强省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并获奖的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标准
旅游强省班依托专业为旅游管理。
三、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4.2024年7月31 日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参加世界技能组织、人社部、江西省人社厅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含国家、省级选拔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江西省技能大赛并获奖;高职(专科)阶段参加世界、全国和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
6.高职(专科)专业或获赛事赛项条件:
(1)在以下赛项中获奖的,不限定其高职(专科)就读专业:导游服务、研学旅行、餐厅服务、酒店服务、酒水服务、护理技能、花艺、西餐宴会服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幼儿教育技能、小学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艺术插花、艺术表演(合唱)、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表演)、声乐、器乐表演、英语口语、英语口语(专业和非专业)、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园艺、中餐主题宴会设计、健身指导、体育活动设计与实施、手工艺术设计。
(2)在以下高职(专科)专业就读的,不限定其获奖赛项:54旅游大类、5502表演艺术类、5504文化服务类、50011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30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500405空中乘务、570203旅游英语、570207旅游日语、570113K艺术教育、550301民族表演艺术。
四、资格审核
1.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 “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 学校在考试录取的过程中使用上述资格审查结论。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核复查,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2.学校在录取时还将审核进档考生的专业和参赛项目。 学校按三6(1)项所列赛项名称对应核准获奖赛项、按三6(2)所列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核准专业,核准通过的列入录取排队;对既不在三6(1)项所列赛项名称中,又不在三6(2)所列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中的,认定为不符合资格,不列入录取排队。
3.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以《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为准,学校严格按照目录中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核准,考生请注意和明确自己专业在报名系统中的名称和专业代码。
五、志愿填报
1.考生均需参加江西省202 4 年专升本统一考试 。 报考相关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详见《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 报考系统”。统考共分9个考试类别,考生根据自身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报考相应类别考试。
2.考生应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在“未来工匠专项计划”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 欲就读我校的均需填报我校志愿,学校不招收无志愿考生。“未来工匠专项计划”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2个专业志愿。限具有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六、录取办法
1.控制线 。 执行专升本各考试类别最低控制线(含单科成绩线)。
2.计划分配 。 各考试类别对应的计划分配原则:按填报我校志愿、符合资格条件、成绩上线人数,分考试类别的人数按比例分配计划。
3.录取原则 。 对填报我校志愿、符合资格条件、成绩上线考生,分考试类别按计划,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录取,同分时先比较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成绩,再按政治、英语和信息技术顺序比较。
七、教育培养与学籍学历
1.培养方式 。 通过江西省“未来工匠培育计划”(旅游强省班)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
2.学籍学历 。 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八、入学复核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全面复核复查,包括资格条件、学业考试、身份学历等,对资格不符、条件不够的一经确认即取消资格;对存在违纪违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查处。
九、纪律要求
1.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考前辅导的资料、场所和设施;不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招生。
2.对在专升本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其他
1.未尽事宜请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本简章内容解释权归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联系电话:招生工作办公室0791-83835961;监督电话: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791-83805935;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政编码:330038。
3.学校网址:http://www.jxstnu.edu.cn。
来源: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jxst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