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区委、区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申请材料要求
1.《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附件1);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3.申请人拥有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复印件;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不满足学历或职称条件的,需提供上年度个税纳税清单);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4.所在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5.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重点企业人才、区重点新引进企业人才、创新型企业人才申请材料要求
1.重点企业、区重点新引进企业需提供:
①《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企业)》(附件3);
②所在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创新型企业需提供:
①《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企业)》(附件3);
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企业)》中企业满足的条件需选填一项或多项,且需根据选填条件提交以下资料:
a.满足条件1的企业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以统计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b.满足条件2的企业请提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c.满足条件3的企业请提交: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认定证明文件;
d.满足条件4的企业请提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证书或相关认定证明文件;
e.满足条件5的企业请提交:独立法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证书或相关认定证明文件;
f.满足条件6的企业请提交: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证书或相关认定证明文件。
3.重点企业、区重点新引进企业、创新型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需一并向受理责任部门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1)每位申请人的《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附件1);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人才情况汇总表(附件7);
(4)申请人拥有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复印件;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不满足学历或职称条件的,需提供上年度个税纳税清单);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收集整理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至受理责任部门。企业应当对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原件交由企业负责人核对,审核属实的,企业应当加盖公章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三)港澳台青年人才申请材料要求
1.《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港澳台青年)》(附件4);
2.申请人港澳台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未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提供承诺半年内申领的承诺书(附件5)。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同时入住的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遵守内地法律法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诚信承诺书(附件6);
4.申请人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类申请人同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记录,创业类申请人同时提供公司股权证明文件。
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提供原件由双创基地核对。双创基地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收集并初审每一位申请人材料,情况属实的,加盖双创基地经营管理单位公章,汇总报天河区委统战部审核。
附件:
1.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
2.诚信承诺书(高层次人才、企业人才)
3.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企业)
4.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港澳台青年)
5.办理居住证承诺书
6.诚信承诺书(港澳台青年)
7.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人才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