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合法房屋所有权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及其近亲属、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流动人口、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学生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另外在东莞的“二标四实”系统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在“莞e申报”系统经责任主体确认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粤省事居住证申领步骤: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
第三步,根据个人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按照指引进行办理。办理的业务包括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领、换领居住证以及居住证办理查询。
一、 缴纳社保满半年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办事指南
(1)认定条件:近一年内在东莞市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2)所需材料:除需提交原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近一年内在东莞市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事项不变。
二、 合法房屋所有权满半年流动人口或其直系亲属办理居住证办事指南
(1)认定条件:合法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2)所需材料:除需提交原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合法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直系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办事指南
(1)认定条件:经公安机关旅业管理系统查询证明在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以上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2)所需材料:除需提交原规定的材料外,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查询旅业管理系统,将住宿登记记录截图上传,群众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3)其他事项不变。
四、连续就读满半年学生办理居住证办事指南
(1)认定条件: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连续就读满半年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2)所需材料:除需提交原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连续就读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能反映连续就读满半年的证明材料。
(3)其他事项不变。
五、在“二标四实”系统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在“莞e申报”系统经责任主体确认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办理居住证办事指南
(1)认定条件:在“二标四实”系统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在“莞e申报”系统经责任主体确认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2)所需材料:在“二标四实”系统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在“莞e申报”系统经责任主体确认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必须通过民警pki登录“广东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核查及截图,截图包括“是否有效”、“创建时间”、“地址信息”等信息,并上传业务申请系统,群众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3)其他事项不变。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方式:以“莞e申报”、“二标四实”申报满半年申请的,不能地在网上“粤省事”小程序申领居住证,只能在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