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1.大学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在东莞购买社保);
2.符合学历类人才入户准入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年龄未满50周岁;
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未满45周岁;
普通全日制大专,年龄未满40周岁;
非普通全日制本科+3年社保,年龄未满35周岁。
二、申报流程:可以选择线下窗口办理或线上办理
(一)线下办理
1.通过莞家政务小程序预约就近政务服务中心选择“大学生入户”业务,需带齐相关材料(可在莞家政务小程序办事指南查询)2.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业务,窗口人员进行收件。
(1)当选择毕业生入户情形,如已持有《户口迁移证》或原户籍在东莞高校的,申请人可当场办理并领取户口簿;如户籍属市外且不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公安机关实行一站式办理,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居民户口簿》(可选择邮寄领取)。
(2)当选择人才入户情形时,户籍在外省的申请业务后,当场可以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再到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居民户口簿》;如户籍在本省外市的,公安机关实行一站式办理,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3个工作后可领取《居民户口簿》(可选择邮寄领取)。
(二)线上办理
1.申请人用手机进入莞家政务小程序找到“大学生入户”一件事入口。
2.通过验证后进入办理界面,提交材料。
(1)当办理大学毕业生入户情形,办事材料通过邮政快递给入户地政务服务大厅公安业务区,如已持有《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在东莞高校的,业务审批完结后当天出具《居民户口簿》(可选择邮寄领取);如户籍属市外且不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公安机关实行一站式办理,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业务审批完结后3个工作日出具《居民户口簿》(可选择邮寄领取)。
(2)当办理人才入户情形,办事材料通过邮政快递给入户地政务服务大厅公安业务区,申请人户籍在外省的,业务审批完结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并通过邮寄方式给到申请人,申请人在原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再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领取《居民户口簿》(可选择邮寄领取);如户籍在本省外市的,公安机关实行一站式办理,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业务审批完结3个工作后可领取《居民户口簿》(可选择邮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