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登记对象:
1.所有生育子女的对象,均可以在分娩前或分娩后办理生育登记;
2.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入子女数,从再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开始,依次办理生育登记:
3.复婚夫妻按两人复婚前后共同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按孩次办理生育登记;
4.夫妻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夫妻生育的子女数;
5.已生育子女有死亡的,按再生育后的存活子女孩次办理生育登记;
6.已生育子女有残疾的,按再生育后的健康子女孩次办理生育登记;
7.未婚妇女在分娩前后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三、登记类型:
一孩生育登记类型
初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再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复婚夫妻复婚前无子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所生子女均残疾、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所生子女均死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孩生育登记类型
初婚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再婚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复婚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复婚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所生子女残疾且仅有一个健康子女、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所生子女仅存活一个、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未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三孩生育登记类型
初婚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再婚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复婚夫妻已生育2个子女、复婚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所生子女残疾且仅有2个健康子女、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所生子女仅存活2个、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四、登记方式:
1.“赣服通”婚育户一链办办理。通过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婚育户一链办,填写信息办理登记。
2.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生育服务》登记,或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理登记。
图源: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窗口办理。
登记对象(委托代办人)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卫生健康行政窗口办理登记(委托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
4.网页办理。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http://jsbz.jxhci.cn),点击进入办理登记。
五、登记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含电子证照)。
六、领取《江西省生育登记回执》:
1.窗口办理即时领取;网页 APP 办理的,接收办理成功信息后,到全区任一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卫生健康行政窗口核对身份,打印领取《江西省生育登记回执》。
2.可在“赣服通”领取《江西省生育登记回执》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