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类别 | 具体要求 |
国籍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学籍 |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 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 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
户籍 |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
信用 |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家庭情况 |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 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其他 |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与借款学生 的关系 |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 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 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年龄 |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户籍 |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
其他 |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 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 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 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 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