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本人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
2018年6月2日之前在省外购房的、或2019年7月1日(含)之后在本市外购房的,其自住住房所在地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若按年报销贷款本息的,使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款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5日之后;若提取结清本市住房按揭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足够偿还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申请材料
按年提取报销贷款本息(本市商业住房贷款)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4*购房借款合同
5*还款对账单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按年提取报销贷款本息(非本市住房贷款)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4*购房借款合同
5*还款对账单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7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8*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
9*个人信用报告
提取结清住房按揭贷款(本市商业住房贷款)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住房按揭贷款信息
报销提前结清的住房按揭贷款(非本市住房贷款)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4*购房借款合同
5*还款对账单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7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8*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
9*个人信用报告
10*结清证明
按年提取冲还贷款本金(本市商业住房贷款)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住房按揭贷款信息
报销提前结清的住房按揭贷款(本市商业住房贷款)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4*购房借款合同
5*还款对账单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7*结清证明
说明:
(一)缴存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本市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人有两笔及以上住房按揭贷款的,每年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金业务。
(三)报销提前结清的住房按揭贷款,提取金额截止结清之日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且不高于提前结清的本金额。
(四)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办理但无法联网核查还贷信息的,请职工携带办事材料至公积金窗口办理。
(五)对职工提供的材料,公积金中心可拍照存档。
(六)每个职工(在全国范围内)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在本市和购房所在地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可提取。
(七)线下窗口办理支持使用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