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参保人应出示社保卡,办理就医地医疗机构住院登记,遵守就医地医疗机构就诊管理规定。
出院结算的手续: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出示社保卡可直接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完成结算。即参保人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办理入院登记的同时主动出示患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社保住院登记(医疗住院或工伤住院);
2、住院治疗;
3、出院时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通知书、《东莞市社会保险住院情况核实及自费项目签字单》第二联、《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第二联到出院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及医疗费报销手续;
4、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取回医疗收费收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