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伊犁州公开招聘州直45个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共45人(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7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7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专业学历要求
具有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剂、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伊犁州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到拟报考县市卫生健康委现场报名,填写《伊犁州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交本人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个月以上)、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5日(每天10:00-14:00,15:30-19:30)
报名地点: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地址见公告(附件5)
2.资格审核。县市卫生健康委对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岗位信息表及考生报名表在考生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3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报州卫生健康委,州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报考人员再次集中会审后,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结果。如报考人员未收到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可电话咨询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3月18日-3月19日,前往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按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精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伊犁州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xjyl.gov.cn)予以公布,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2024年4月1日到各县市卫生健康委领取面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11:00-13: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员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照1︰3的比例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围;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入围,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围;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工作于4月4日前完成。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日10:30-19:30。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4.对于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通过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体检通知单为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于4月5日前完成。
(四)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根据伊犁州卫健委和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由各县市卫健委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将政审考察表交伊犁州卫健委备案,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结果公示。伊犁州卫健委综合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向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审核通过后,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公示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
(六)岗位调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调剂。
(七)聘用管理。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
2.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3.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对大学生乡村医生解除聘用合同腾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4.其他程序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执行。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监督电话0999-8231078。
四、信息发布
本次伊犁州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公告、公示等环节在伊犁州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xjyl.gov.cn)发布。
五、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伊犁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9-8024546。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