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办理城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
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1.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男性:应年满60周岁。
女性: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应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上工作的,应满5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服务之间变动岗位,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及其以上年限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
男性:应年满60周岁。
女性:应年满50周岁。(原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离职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个人缴费须满2年。)
领取方式
窗口办理
个体参保人员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单位职工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网厅
01“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进入后点击【个人社保网上经办】-【养老保险服务】-翻到下面找到【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02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后点击【养老保险服务】-找到【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03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后点击【一件事服务】-点击【社保就医】即可看到【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
手机端【进入后点击菜单栏【社保服务】-【社保经办】-【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
领取材料
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表》(个人办理退休无需提供;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参保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增发项目材料(无相关增发项目的无需提供):
1.终身无子女或终身无子女孤寡的,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未生育子女参保人申请增发养老金)承诺书》;
2.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省、成都市劳动模范称号并一直保持荣誉的,提供相应证书;
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的,提供省级有关部门或国家有关部委、总公司核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高级政工师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的聘用证书、聘用通知;
5.退休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省科技成果奖和国家规定的科技进步奖的,提供相应获奖证书;
6.在西藏和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或部队服役累计10年及以上的职工,提供人事档案。
✔未满55周岁的女职工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24个月内有单位缴费的,需提供单位缴费期间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
✔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九类人员)需提供退役军人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
温馨提示: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代办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申请材料原件。
3.退休待遇默认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请先到开户银行网点激活后再办理退休。
温馨提示:
如果有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或有养老金增发项目的,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前往社保经办窗口进行办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