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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出生证明换发指南(济宁出生证明电话)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3-05 13:30:18
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领人或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交回旧证。

(一)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包括私拆副页、乱涂乱改、打印错误、字迹不清、项目不全、严重损坏、未加盖印章、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等);

(二)经公安机关证实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THE END

TAG:新生儿  医学  机构  当事人  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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