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24号文件做好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0〕5号)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缴费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登记
已参保居民可直接进行缴费。采用集中征缴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新参保人员,无需先行办理参保登记,可携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参保所在地先行缴费。待集中征缴结束后,由税务机关、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不能实现集中征缴或自愿独立缴费的新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之后方可进行缴费。
三、筹资标准个人缴费280元,财政补助550元,待遇期为2021年1月—12月。
四、缴费时限2020年9月—12月。
五、缴费方式
(一)集中征缴方式
对于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人可直接向本行政村(居委会)经办人员(机构)缴纳本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办人员(机构)汇总后集中缴纳至税务局。
对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
对于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由其监护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
集中征缴时限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12月20日,具体以各县(区)政府公布为准。
(二)其他缴费方式
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实现集中征缴或自愿独立缴费,集中征缴结束后,缴费人还可采用以下方式缴费。
1.银行网点缴费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农村信用社、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全市任一网点进行实时缴费。
2.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可到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进行实时申报缴费。
3.微信缴费微信搜索 “河南税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输入个人信息后进行缴费。
4.支付宝缴费在“城市服务(或市民中心)”应用中点击进入“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功能模块进行缴费。
5.手机APP缴费下载“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手机APP,首页点击“社保—城乡居民医疗”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医疗待遇
门诊统筹:全面建立门诊统筹制度,报销比例达60%。
住院待遇:按医疗机构级别分级分段报销,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年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门诊慢性病:参保城乡居民15个病种,报销比例65%。
重特大疾病:2021年度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共计68种,其中:门诊病种35种,报销比例为80%;住院病种33种,不设起付线,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县级医疗机构报销80% 、市级报销70%、省级报销65%。
大病保险:年度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累计自付超过1.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分段报销,1.1万元至10万元报销比例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0%,封顶线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