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流程
1贷款受理
买卖双方向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的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已预审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首付款证明等材料。
2贷款审批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材料齐全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完成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资金监管账户。
4抵押权登记
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所购住房原贷款抵押权注销、房屋转移登记、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
5结清卖方贷款
贷款承办银行办理卖方贷款提前结清手续,剩余资金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拓展】
1.同行办理
存量房交易原抵押贷款为商业性住房贷款或组合性住房贷款的,原则上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贷款承办银行负责办理结清原贷款、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注销等手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