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为符合入园年龄且在籍在园,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脱贫户子女、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考虑脱贫户家庭以及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在籍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是:普通困难家庭学生500元/生·学期, 脱贫户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城镇困难家庭学生750元/生·学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