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如何在本市跨省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
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是本市公安机关与外省市公安机关协同配合,通过迁入地派出所与迁出地派出所在网上开展业务协同操作和材料转递,实现在迁入地一地办结户口跨省迁移,适用于所有跨省的户口迁移业务。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移人系户主且非整户迁移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形,迁入地公安机关应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发起跨省迁移协同请求
对于申请人“跨省通办”信息无误且材料齐全的,本市迁入地派出所核查申请人户口跨省迁移流转数据,并发起跨省迁移协同请求。
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本市迁入地派出所收到迁出地派出所已办结户口迁出的反馈信息后,查询确认申请人在外省市的户籍登记已迁出注销,通知申请人携带证件材料办理迁入落户业务。
协助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本市派出所在收到外省市公安机关要求协助办理“跨省通办”户口迁出时,对申请人迁移相关电子材料进行核验。对于符合要求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反馈迁入地派出所,对于不适用本市跨省迁出的,向外省市公安机关反馈不予办理信息。
原籍不同意跨省迁出的变更为原有方式办理
对外省市户籍地派出所反馈不同意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由迁入地派出所通知申请人,“跨省通办”业务变更为原有方式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