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宁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和家庭成员的认定
(一)申请对象
申请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人应由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特殊情况下,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家庭成员
本轮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为:在本市共同生活、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家庭成员组成按如下认定:
(1)夫妇(含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居民)与年龄在33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其中18周岁以下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离异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婚姻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所确认的抚养权为依据,确定子女是否计入该户人口。
(2)子女皆已婚或无子女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夫妇组成的家庭。
(3)年满33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居民。
(4)由福利院扶养长大,年满18周岁(含)的孤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