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生育津贴是对参保职工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劳动暂时中断给予的必要经济补偿。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会合二为一,也就是说很多公司只是发放了生育津贴或只发放了产假工资,对于二者差额部分,这样处理: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全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所以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能同时领取的。
职工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THE END